
时间:2021-03-02 编辑:admin
一、反映文献递交截止时期和所在原为:“反映文献务必以密封样式于2020年7月15日15时30分前递交到岑溪市民众资源交往核心(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)五楼,过期不受理。”,现予延期,整个磋商时期另行通告。
二、反映文献接受时期原为:“反映文献递交时期:2020年7月15日15时00分至反映文献递交截止时期止”,现予延期,整个磋商时期另行通告。
三、磋商发轫时期原为:“磋商发轫时期:2020 年7月15日15时30分后(整个时期由采购代办机构另行通告)”,现予延期,整个磋商时期另行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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